近日,中交华安公司成功中标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集团”)限速交通工程论证及实施效果评价项目,将对山东高速集团限速值为100km/h及以下共计1056km的高速公路进行限速交通工程论证及实施效果评价和对现状限制速度已由设计速度值提升至110km/h的3条共计308km高速公路进行实施效果评价。
公路限速标志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引导车辆顺畅行驶的重要设施。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影响公路交通安全与运行效率,关系到广大公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中交华安公司近年来在限速方面进行了多项研究,参与编制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GB 5768.5-2017)和《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 3381-02-2020)等标准规范,并在黑龙江、湖南、重庆、江西、宁夏、安徽、西藏等省份开展了大量的限速论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山东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计,合理控制高速公路车辆行驶速度,在兼顾交通安全与运行效率情况下更好地保障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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